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10日公开发布。

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的《实施方案》明确,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涉及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试点总体定位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创新开展试验。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为平衡试点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国家拟分两批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

“原则上每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至少选择3至5个行业开展试点,推动行业组织、产业政策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精准助力。”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主体带动作用。在建设实施中,要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努力争创“千区万企”的有利局面。要引导各地加大对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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