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动融入,认真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自觉守纪,争做遵规守纪、知行合一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学纪无止境。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生命线。我们党的百年史,就是党纪不断制定、修订、完善的历史,各种规章、制度、准则内容丰富、种类繁多。守纪始于学纪,党员干部要始终加强对党纪的学习,坚持全面学、系统学,既要学习党章这个根本“母法”,也要学习履职尽责、为人处事相关“子法”。坚持跟进学、常态学,尤其要加强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规定,始终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知。


知纪晓边界。“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党纪列出了党员干部行为规则的正负面清单,明晰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少数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正是由于对党的纪律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正负不清、是非不分,导致思想认识模糊,行为边界不清,以致发生问题而不自知。党员干部只有准确知纪、明晰边界,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明纪存敬畏。党的纪律既要知晓更要明白,既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对党纪的敬畏,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明白个人行为准则。对于党纪要求必须做的,就要大张旗鼓、义无反顾地推进落实,依规履职,依纪行权,依靠党纪造福百姓,服务群众。对于党纪明确不能为的,就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予以抵制,始终做到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红线,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守纪成习惯。党的纪律需要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只有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定,党风才能纯正,队伍才能纯洁,党的事业根基才能永固。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自律意识,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生活中依规为人、依纪处事,示范引领社会风尚,工作上干事情、做决策,要经常拿党纪这面镜子照一照,看看符不符合党的纪律要求,让遵规守纪成为自觉、形成习惯。(文/青原区委网信中心 曾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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