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深学细悟、知行合一、三省吾身中淬炼“信仰之心”“为民之心”“警醒之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深学细悟,锤炼信仰之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学党纪,即学习我们应该遵守的规矩。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知行合一,锤炼为民之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对群众缺乏敬畏之心,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数据“不美丽”,不怕群众不高兴,只怕面子“过不去”,就会背离群众,背弃初心。心存敬畏才能行稳致远,我们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抓常抓实抓细党纪学习,立足岗位与工作,加深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理解,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将“群众呼声”变为“行动哨声”,切实履行职责,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


三省吾身,锤炼警醒之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手握戒尺,才能行有所虑。我们要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把“戒尺”,坚持做到自重,珍重自己的人格、言行和名誉,不干自轻自贱、与党员干部不相符的事。坚持做到自省,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坚持做到自警,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越轨的行为,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文龙南市龙南镇人民政府 钟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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