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法院以“枫桥经验”为指引,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让夫妻二人破镜重圆,和好如初。


聂某与肖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诉至法院,要求与肖某离婚。峡江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结婚十余年,生育了两个儿子,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由于肖某忙于事业忽略了对聂某的关心关爱,导致聂某感觉受到冷落,故双方经常因一些琐事发生争吵,只要加强沟通、相互理解,便可以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


古语云:“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婚姻纠纷交织着法理情理,因此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矛盾结点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从家庭和睦、事业发展、小孩健康成长等方面进行温情劝说、释法析理,规劝男方多关爱女方,女方多理解男方,双方多关爱小孩。经过劝解,最终肖某深切地说:“之前是我的错,没怎么关心老婆,忽略了爱人的感受,以后好好珍惜夫妻感情”,聂某也表示之前对丈夫的理解支持不够,今后一定会支持丈夫的事业,同时要求撤回起诉,夫妻二人重归于好,该案夫妻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峡江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吴朋西 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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